5月20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铁道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铁路工程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取消铁道部和18个铁路局(公司)原有的铁路工程交易中心,所有的铁路工程项目按照属地或授权原则,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
这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可以看做是铁路改革最关键的“实现铁路政企分开”最为实质性的具体措施,具有标志意义。铁路系统延循了几十年的工程招标体制就此终结,它打破了长期以来,铁道部与下属企业结成的牢固利益共同体,使铁路工程招投标更容易监管和规范。招投标中的利益链从源头被彻底斩断,铁路工程企业在铁路工程上“一统天下”的局面有望得到扭转。
应该承认,铁路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有其很强的特殊性,其工程、车辆、信号……所涉及的零部件如同一个独立的王国,专业而又繁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计划经济的宏观控制下,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一直遵循着铁道部发展计划司计划,再由铁道部联合招投标公司来招标。由于执行招投标的负责人都来自铁路系统内部,在招标中,铁道部集采购、运营、监管于一身,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在这种不平等的竞争环境下,地方企业在与铁路工程企业同台竞标时,几乎没有胜出的机会,因此铁路工程招投标一直被外界诟病。正是这种“明标暗定”的潜规则,形成了腐败的温床。自从去年2月份,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原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经济问题被调查之后,近一年多以来,铁路系统高层连续发生多起剧烈人事震荡,多名高官因经济问题落马,共同点都是从招投标中涉嫌贪污。
2011年初,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在刚刚履新时曾表态,个人及党组成员决不插手干预,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之后又多次针对招投标开展专项整治,可见工程招投标管理对于铁道部改革的至关重要。
就具体内容看,《意见》的实施,使铁路工程企业真正面对了来自市场的压力与挑战,企业必须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控制施工成本,提高资本利用率。拓宽业务领域,努力使业务结构性转型成为未来业绩的增长动力。
就地方工程企业而言,下放铁路工程招投标权限意味更多机会、更多可能,为企业创造出更多更广的发展空间。但也同样使其面对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铁路工程投资巨大,资本运转周期长,工程项目建设有着自成一体的专业要求。技术水平、安全施工、质量把控等诸多方面有着不同于一般工程建设的更高要求,地方或民营企业介入铁路工程势必会在诸多方面遭遇瓶颈,这为地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接近铁路工程的人士透露,就目前而言,涉足于铁路工程项目的地方企业多数都处于亏损状态,这多半因为其对铁路招标预算报价不了解,工程成本控制无经验等技术原因,此次《意见》的实施,更加凸显了地方施工企业大力提升自身软硬件水平是抓住这一机遇的唯一可能性。
就市场而言,此次《意见》的发布,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招投标过程没有了人为的参与,重新回归了市场的选择,体现了对市场选择的尊重。
我们应该看到,此次发布的《意见》,只是,铁路改革的第一步,想一举改变铁路工程招投标几十年来的痼疾也不现实。预计在短期内,路内企业垄断铁路工程项目现象不会得到很大改观。以目前发布的《意见》来看,只涉及部分招投标程序和规则上的变动,将原来的铁道部自己招标、监管变成了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招标、评标。对于关键性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督,包括投标主体的资格审查等,还是由铁道部自己监管。权力之间的制衡仍没有最终形成,在实际招投标操作中,很难做到让人信服的公平、公正、公开。在肯定铁道部迈开改革艰难的第一步之后,铁道部更要坚决引入第三方监督主体对整个招投标流程做外部监督审查。
另外,从招标平台上来看,此次《意见》的发布之后,原有招标、评标办法是否也要做相应更改?如果对于招标办法不做相应的更改,相当于人为的为地方施工企业进入铁路工程领域设置了障碍。我们期待相关部门立即着手出台相关政策,保证《意见》在具体操作中具有可行性。
一位接近中国中铁的人士也表示,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与铁道部和路局之间的合作由来已久,长期的合作关系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合作伙伴,地方或民营企业想在短期内打破这种固定的伙伴关系并不现实。在这种先入为主,铁路工程企业已经对铁路工程形成垄断的背景下,引入第三方监督与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更能彰显铁道部对于公平招投标的诚意和改革的决心。
总之,目前对于铁路下放工程招投标将会带来何种最终影响下结论尚早,但剔除了铁道部“关系户”的特权,对于地方企业而言是切切实实地机遇和利好,地方企业终于有机会在铁路工程项目领域分食“蛋糕”,对于长期特立独行的铁道部来说,这无疑是一大进步,值得肯定。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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